问题 | 居住证过期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同时要注意以下续办事宜: (1)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不得代办。 上海居住证过期了怎么办 居住证到期,应带上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到原来发证的公安局派出所办理续期。 续办须知: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法律规定:《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居住证过期了几个月怎么续期 居住证到期了续期的有以下内容: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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