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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媳对公公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释义
    一、儿媳对公公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一般而言,儿媳是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对公公、婆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
    儿媳妇要想继承公婆的遗产,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二、法定继承可以拒绝吗
    法定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只要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其拒绝继承遗产的行为就是具有法律效应,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三、法定继承人有权驳回遗赠协议吗
    遗赠抚养协议是能依法抗拒法定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继承开始后,发现同时存在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若二者之间没有抵触的,各自生效,若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的部分,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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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8: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