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会计不会有什么责任,除非会计有自作主张做假账或贪污等行为。 一、行贿人死亡查证不了 行贿人死亡查证不了但可以单独定罪,并不因为受贿人员已经死亡就可以不追究责任。依然按照原有的量刑方式定罪。而且调查不会终止。贪污、受贿案涉及的人员不仅仅是贪污和受贿的当事人,如共同实施贪污的涉案人员、会计做账人员,出纳人员、其他帮助人员等,涉案人员均应受到纪律和法律的处罚;对于受贿案的当事人而言,其案情也不是孤立的,单方面的,对行贿人也需全方位的调查取证,所以,贪污、受贿案当事人死亡后,可以单独定罪。 二、租赁合同编号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合同编号是承租方为了便于统计自己房屋出租的情况,自行确定的编号。该编号并非合同的内容,司法实践中除非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有合同编号,一般都不会有合同编号的。作为承租人来讲,合同编号没有任何意义,对于出租人来讲便于统计和管理。 三、股东查账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的性质决定了查账权的范围,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模较小,股东享有的查账权更宽松,也更容易行使,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 第一、书面申请:股东向公司提交查帐的书面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查帐的目的、会计账簿的起止日期等。 第二、法院诉讼:除非公司证明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不得拒绝股东正当的查阅要求。 第三、查账主体:能够行使知情权要求查账的必须是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