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交社保会看到以前的记录吗 |
释义 | 一、一般情况下不能。社保缴费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除非经过本人同意,记录的。但是如果新单位以后帮你缴纳了社保,可以查询到他们为你缴纳的社保记录。新单位不能查到你过往的社保缴费记录。新单位虽然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光凭身份证号码是不能查询社保缴纳记录的。但是如果新单位以后帮你缴纳了社保,可以查询到他们为你缴纳的社保记录。 二、社保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窗口,让工作人员帮你查询社保缴费记录,或是使用社保自助查询机进行查询,非常方便。 2、电话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拨打社保官方热线电话区号+12333,通过自助服务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也可以转接人工服务,直接问客服工作人员为你查询。 3、网络查询 现在各地都开通了社保局的网站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通常输入社保卡号和密码就可以查询,首次登录的参保人员一般需要先注册,成功登录后,在社保缴费栏即可查询社保缴费明细、缴费年限、个人社保账户余额等信息。 4、社保软件查询 目前,部分地区人社部门已开发了官方社保软件,此外第三方软件也很发达,通过这些软件在手机上也可以查到社保缴费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八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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