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你足够有钱,完全可以自己给村子赞助一条水泥路,造福村名,相信大家会感谢你 2、如果你能力不够,可以到村委会给建议,建议每家村民集资修路 3、如果没财力,也不愿意集资,那就出体力,去找些石头,砖呀,河里挖些啥呀,等等村民齐心自己去修一下呗 办法很多,主要村民主动,不要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就解决不了问题。 4、不要奢望国家,国家修路那也是主路,通往各村的小路,还是需要村民自己想办法解决 法律依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业主应当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能力。鼓励选择专业化机构履行项目业主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