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中能否排除某些亲属的继承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如果想要排除某些亲属的继承权,必须证明这些亲属有过失行为,如对遗产的浪费、挥霍、破坏等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此外,只有在遗嘱或者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排除亲属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遗产的继承份额进行相应减少或者不予继承: (一)对遗产进行浪费或者挥霍,或者明知是债务而支付; (二)故意破坏、转移、隐匿遗产,或者虚增、隐匿债务; (三)虽非恶意,但科研、文艺、教育等创造性、高质量工作的收益,与死者平日工作所形成的遗产不成比例的; (四)索要、吞没公产、私自占有、挪用遗产; (五)其他有过失行为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遗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作出。未采用法定形式的遗嘱,可以视为有效,但是实际情况证明该遗嘱是遗址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九十一条: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别继承遗产,但有遗嘱的除外。继承人依照遗嘱继承遗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想要排除某些亲属的继承权,在遗嘱或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同时必须证明这些亲属有过失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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