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所需材料: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申请人持1项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户籍地村(居)委,填写信息资料。3、镇、街道计生机构核实后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委托发证的村(居)委也可直接发放《服务证》。4.若是流动人口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在到达本市15日内,主动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交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单位在发证时,要如实登记领证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您若是在所在地户籍办理,只须看好前三点所涉及内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