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浅析保险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
释义 | 近两年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3件,占民商事案件受案的0.4%,审结3件,其中判决2件,调解一件,上诉一件。巴州区法院审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因保险合同纠纷在审判实务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使得纠纷产生后的化解难度较大。一、审理中发现保险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险人缺乏“最大诚信”的现象。保险人为多发展客户,不情愿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了更好的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要求保险人做到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责任免除内容。但为了能“拉”到更多的客户,保险代理人只说明对投保人有利的内容和解释,不利的不说或一笔带过的进行解释,不能让客户正确认识和知晓合同内容,从而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往往从前面的合同条款看,保险人对许多保险事故都应当赔付,但后面的分散、零星的解释、说明和不引人注意的小字却完全推翻了前面承诺的赔付,让人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如巴州区法院在审理瞿*平与中国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巴中营销服务部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保险条款中约定了赔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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