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最高赔偿如下: 1、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2、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3、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一、交强险查询方式如下: 1、可查看车上粘贴的交强险标志,上面会有承保保险公司的名称; 2、可通过交强险电子保单查询,保单上一般会注明承保保险公司; 3、可通过交强险纸质保单查询; 4、如果是通过保险业务员购买的,也可以直接询问保险业务员。 二、交强险的责任免除情形如下: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总而言之,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但是如果不交强险就会受到相应处罚,包括罚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