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进厂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人社局(原劳动局)下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人社局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期限为2年,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1年。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