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章在外地,若是这两个地区的交通信息互联的,则可以在本地处理。 若是不互联的,则应当在违章地处理。 处理方式有: 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 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 3、过一些开展了异地违章代办的车友俱乐部或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办理。 4、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 若是违法行为是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则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法行为。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 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