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逃脱的处理办法是侦查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另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脱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的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共同犯罪当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逃脱的,对其他嫌疑人的审查起诉不会受到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06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