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怎样收集家暴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证人证言。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机构原来的工作记录。五、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的记录。六、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七、家暴后的录音录像等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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