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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夫妻应如何分割共同拥有的房产?
释义
    夫妻离婚时,对共有房产的分割要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功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则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
    (2) 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将进行分割。
    二、如果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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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4: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