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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诉时效的延长条件
释义
    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或者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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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