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保合同需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
释义 | 保证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订立的协议,保证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责任。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签订书面合同、单独出具保函或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方式之一。 法律分析 为了确保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订立书面形式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本身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并履行债务。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因为只有保证人承担责任,而债权人不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同时,保证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因为债权人不需要提供任何对价。 一、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有: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被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 二、什么是保证合同 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形式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结语 为了确保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订立书面形式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本身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并履行债务。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因为只有保证人承担责任,而债权人不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同时,保证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因为债权人不需要提供任何对价。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单独出具保函和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保证合同是一种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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