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
释义 |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对故意毁坏财物立案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由此可见,在我国,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主要由两种,一是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对于毁坏财物罪的立案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以及相关财产损失的数额大小来进行处理,司法机关必须要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按照立案的具体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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