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2、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一、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范围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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