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为保管的财物怎样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认定为代为保管的财物的的情形是基于某种事实或者受他人委托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暂时的管理、持有。若是当事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认定为医疗过错应当满足的条件有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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