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中所诉的借条和债权可以旁听吗 |
释义 | 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法院是公开审理的,可以叫来自己的亲属旁听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会先期公布案由及当事人信息。公开开庭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到庭参加旁听。当事人的亲属也可以参加旁听。 一、法院开庭如何申请旁听? 不需要申请,带好身份证就可以了。大体来说,去法院旁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第二,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第四,公民旁听公开审判应遵守法庭规则,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持电话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要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 二、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程序是什么?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程序是当事人首先向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来拿到这样的一种申请书,然后填写申请书的表格,递交给相关的劳动仲裁工作人员,接下来就会进行一个身份的核实和旁听人员的登记,在相关的开庭的时候,有宣读纪律环节。 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 ①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按照《开庭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等事项进行核对,复印身份证件,并要求签到。 ②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人不能参加旁听。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旁听人员发放旁听证。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劳动仲裁庭纪律,仲裁庭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旁听人员实施安全检查。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③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外国和境外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的规定办理。 2、宣读仲裁庭纪律 ①仲裁庭开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②仲裁庭内要着装整洁,不得随意走动。 ③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得鼓掌、喧哗和吵闹;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进行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④未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参加人不得发言和提问。 ⑤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和提问。 ⑥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音、录象或摄影。 ⑦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和干扰仲裁活动的人员,由仲裁员予以劝告和制止;不听劝告的,仲裁员有权作出;警告、训诫或责令退出仲裁庭,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劳动仲裁机构仲裁的方式有什么 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一)开庭审理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仲裁法在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不公开审理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不公开审理的目的在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由于仲裁最大的特点在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所以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可以公开审理,即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时将允许仲裁审理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 (二)书面审理 《仲裁法》第39条在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的同时,也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下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即进行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a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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