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为了获得经济赔偿,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而在判决生效前,是否可以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被判决支付赔偿金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而在判决生效前,被告可以与受害人协商和解,或者向法院提出缓刑、免除执行等申请,但是不能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赔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自愿和解,但达成和解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和受害人可以自愿协商和解,但是和解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赔偿。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判决生效前不能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赔偿,只能在判决生效后履行或与受害人自愿协商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