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担保时效 |
释义 |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一、保证合同约定不明确如何赔偿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担保期间过了,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保证期间经过之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可以和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在约定或者规定的六个月的保证期间,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原因在于一般保证中有先后之分,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 连带保证同样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没有在约定和规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此时的债务人和保证人并没有先后之分,债权人需要积极的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保证人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订立保证合同时会约定早于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限,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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