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举证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的举证: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问清犯罪动机等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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