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是否为续约? |
释义 | 员工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根据《劳动合同制度通知》,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视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需与员工协商合同期限并办理续订手续,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员工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签署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意味着双方再次确认并同意遵守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一旦签署,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结语 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签署合同是自愿达成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再次确认并同意遵守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一旦签署,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员工再次入职合同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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