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跨市补办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身份证跨市补办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1、补办身份证需带以下材料: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交工本费; 6、发放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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