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是商标的国外注册? |
| 释义 | 商标专用权具有地域性,在哪个国家或者地区注册,只能得到那里的保护。为了取得在国外保护,就需要到国外注册取得那里的保护,目前到商标国外注册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马德里协定》,办理国际注册;二是办理逐一国家注册。 第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989年10月4日我国正式成为《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自即日起开始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亦称商标国际注册。这是为方便我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而开通的一条新的渠道。这条渠道的主要特点是省时、省力、省钱。从我国现在及今后的经济发展来看,这条渠道对我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是非常适宜的。但目前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还很少。因此,在其他国家办理商标注册,还必须逐一申请。 第二,逐一国家注册。逐一国家注册指的是我国企业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办理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这条渠道不仅在过去发挥过很大作用,现在和将来也还会起到相当的作用。 一、防范商标海外抢注的措施有哪些? (一)有效的监控 1、商标查询。企业可将商标在国外进行相同近似检索,以了解商标在国外是否有被抢注,以及是否有“打擦边球”的注册。 2、全球商标监测。全球商标监测可对全球近200个国家/地区的官方商标公告进行监测,以了解是否有他人注册相同、近似商标,一旦发现与企业商标相同近似的他人商标公告时企业可及时知晓并提出异议。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国家地区的商标注册制度与我们通常了解的商标注册制度有较大差别。比如欧盟及大多数欧洲国家不审查相对理由--即便存在完全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在先商标,审查员也不会主动基于在先商标驳回在后商标的申请。此外,由于全球各国商标申请量巨大,国内企业通常也不可能花费大量时间翻阅各国商标公告。并且各国商标注册使用的语言为当国官方语言,国内企业在获取各国商标公告及查阅相关资料时存在及时性、准确性和语言方面的问题,极有可能导致企业错过提出异议的时限。而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也许只能等商标注册以后再采取撤销或无效宣告的制止措施,这样将可能大幅度增加企业维权的时间和金钱成本。鉴于此,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球商标监测对国内企业来说就显得尤为必要,也有其独特的价值。 3、市场监督。一方面,企业可委托海外经销商或代理商对市场上的抢注商标侵权产品进行重点关注,由于侵权产品会对经销商的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因此海外经销商通常也较为积极;另一方面,可设立消费者举报投诉机制,对企业了解抢注商标侵权产品也颇为有效。这两种市场监督方式通常较为经济、实用。同时,企业也可考虑出具激励政策,针对主动汇报抢注商标侵权产品的经销商或举报投诉抢注商标侵权产品的消费者,经核实确认后可对经销商后期进货以及对消费者后期购物给予优惠,提高经销商及消费者的积极性。 (二)及时进行防范与规避 1、明确商标权的归属。国内企业在与海外代理商建立合作关系签署代理合作协议的时候需明确约定商标权属于国内企业,代理商不得擅自申请注册国内企业的商标。 2、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品牌国际化的时代,商标是品牌保护的核心,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际化,开拓海外市场,首当其冲的就是进行海外商标注册,织造商标保护网,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3、建立商标预警机制。倘若企业的商标在海外遭遇抢注,企业将可能蒙受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立海外商标预警机制尤为重要。企业可考虑进行全球商标监测,设置商标防火墙,及时发现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在抢注商标正式核准注册前果断地采取制止措施,将抢注商标扼杀于摇篮。 二、商标注册优先权条件 《巴黎公约》第四条(一)1规定,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本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6个月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这里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系指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或成员国某一国领土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即享受国民待遇的非联盟国家国民)。另据《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就是说,不能享受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待遇的申请人以及一些国际区域性组织,其所属国或组织同我国签有互惠协议,或者按对等原则享有优先权。如某涉外商标事务所代理爱尔兰比奥蒂维斯尔有限公司BIODIVUSIO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一案,申请件递交商标局以后,我们以初次申请地欧共体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为由拒绝给予优先权,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就此事提出不同意见,经多次协商,商标局认为按对等原则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同样我国申请人到欧共体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也应当享有优先权。尽管我国不受理申请权的转让,但按照某巴黎公约成员国的法规实施了的商标申请权的转让,受让人也应当享有优先权,这是符合《巴黎公约》权利继承人条件的。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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