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盗窃罪未遂的司法认定
释义
    盗窃罪的未遂认定及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4条,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最高法院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金额分别达到一定标准可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法院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在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对于无法确定盗窃地点的案件,应根据受理地法院确定的数额标准认定。盗窃违禁品的处理应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法律分析
    一、盗窃罪的未遂认定
    1、盗窃罪的未遂认定是,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盗窃未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盗窃罪未遂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4、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结语
    盗窃罪的未遂认定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未遂的犯罪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根据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罪未遂立案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而定,一般根据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来确定。在无法确定盗窃地点的情况下,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数额标准认定。对于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4: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