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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是多少
释义
    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照年度缴纳,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计算项目如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额;税率是超额累计税率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选择: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15000元但不超过30000元,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750;超过30000元但不超过60000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3750;超过6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元,适用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9750;超过100000元,适用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应纳税所得额中,各项扣除数额分别是:成本: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损失: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其他支出: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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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