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否在单位分立后仍然有效? |
释义 | 劳动合同在单位分立后仍然有效,只是用人单位一方发生变化。如果分立后的单位主动变更合同,将视为签订新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2年。用人单位的合并、分立不得侵犯劳动者权益,被开除的劳动者应获得赔偿,未被开除的劳动者原合同仍有效。 法律分析 一、单位分立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变成了承继原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此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比如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有可能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即主动把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改成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一个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已经不是原来的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上并不允许因为用人单位的合并、分立的这些事情去侵犯到职工的权益,单位的分立无非就是从一家公司变成了两家或者多家公司,可能难以避免的在公司分立的过程当中就开除了一部分劳动者,被开除的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获得公司的赔偿,而没有被开除的劳动者,原来的劳动合同还继续生效。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分立后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只是用人单位一方发生变化。如果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变更劳动合同,意味着签订了新合同。违反劳动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的分立侵犯职工权益,被开除的劳动者应获得赔偿,未被开除的劳动合同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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