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4)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就劳动报酬或工资调整机制订立的合同即工资集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