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需要开庭几次 |
释义 | 劳动仲裁需要开庭一次。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包括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阶段,经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第四十五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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