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场拿到调解书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调解书是经过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和人民法院印章加盖后送达双方当事人的,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根据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调解书一般不是当场拿,调解书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然后再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应当根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拓展延伸 了解诉讼调解程序中的调解书领取流程 诉讼调解程序中的调解书领取流程通常如下:当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会撰写调解书,其中包含了调解结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宣布调解结果,并要求双方当场签署。双方签署后,调解书会由法院或调解员交付给双方。双方可以选择当场领取调解书,或者由法院邮寄给他们。领取调解书时,双方应仔细核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若有异议,双方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修改或补充调解书。调解书领取后,双方应遵守调解结果,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调解书是诉讼调解程序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调解书会经过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后,应根据其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调解书领取流程中,双方应仔细核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调解书的领取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积极履行调解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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