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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意思
释义
    起诉离婚时,受诉法院的确定:1.级别管辖: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离婚的,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起诉离婚的程序是: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5.开庭、审理、判决。
    一、民事诉讼的管辖怎么划分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其管辖的划分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而地域管辖指的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民事案件的起诉,当事人应该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进行管辖法院的选择。
    二、离婚是否需要回当地办理
    离婚不一定需要回当地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视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而定。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夫妻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诉讼离婚的,起诉方可以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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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