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股东无力追加投资怎么办 |
释义 | 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 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 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投资款怎么归还 首先要看公司成立的时间,是早入股前成立的,还是在入股的时候成立的,投资款是否已经转入了公司的基本户,登记时这笔款项的用途是否是投资款,这笔款或是转到了股东的个人账户,这都要搞清楚。如果是在入股的时候公司已经成立了,那么就不必要签订合同,如果是已经成立有一段时间的老公司,入股后,是要有股权转让协议的,款项转让给公司的股东的私人账户,是要在转入完成后,去工商局和税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 股东投资能否撤资 股东投资一般不能撤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方式撤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受限制,转让后由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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