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夫妻负债怎么认定 夫妻负债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二、离婚后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债务一方失踪怎么处理 夫妻债务一方失踪的处理方式:首先一方先向法院申请对方宣告失踪,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的裁定;然后再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的离婚诉讼,法院通过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定判决准予离婚。在判决的时候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属于失踪方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