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试用期间内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但是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各执一份,经索要后公司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提起仲裁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