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证言中的关键信息被省略,该如何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是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但证人证言中存在信息省略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及时采取反驳措施,以避免证言的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可以质证对方当事人、证人的证言,可以对证人提出质证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应当把拟作为证据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的名称、内容、证明该证据的证明人送达对方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对对方当事人、证人的证言进行辩驳。” 当证人证言中存在信息省略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质证对方当事人或证人的证言,提出质证要求并进行辩驳。同时,当事人还需要在开庭审理前将证人证言的名称、内容和证明该证言的证明人送达对方当事人,以便对方当事人及时采取反驳措施。 总之,当证人证言中存在信息省略时,当事人应该积极应对,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