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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资人能不能要回房屋
释义
    法律分析:
    1、通常不能。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可要回,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的等,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2、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期限永久,土地使用权为40年等,届满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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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