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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买房一方付首付之后婚后再把另一方名字加上两人共同贷款怎么划分
释义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加名共同还贷,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若登记首付人名下,则需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将判给首付人。还款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方补偿,具体补偿视情况而定,需考虑首付比例、婚姻时间、还款数额等。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屋,婚后加名共同还贷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只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应由双方协商归属,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
    还款及增值部分应由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需综合考虑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还款数额及还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因素而定,每个案件情况均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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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