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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会福利离职后还有吗
释义
    可以。劳动者申请离职,尚未离职期间,依然是公司的员工,依法享有公司员工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会发福利主要来源工会的经费,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一、职工福利基金是什么
    职工福利专用基金包括:
    1、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2、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3、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4、其余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二、财务工资发多了谁承担?怎么理解?
    财务给公司员工发多了工资,员工早已离职,通常是到账错误发生的人员承担责任,如果金额重大,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进行追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工会费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
    工会会费收缴标准∶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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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8: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