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收养人与送养人,须双方自愿; 6、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一、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收养关系。 二、未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未婚可以领养孩子,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育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岁以上。 领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