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
释义 | 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1、学校所有机要文件的签收、登记、呈批、分发、传阅、回收、归档、销毁工作,由机要室统一负责; 2、对收到的机要件,要注意检查邮封是否破损,逐件核对封内文件; 3、严格收发登记手续。收文登记要注明来文单位、发文字号编号、标题、密级、份数、收文时间;发文登记要注明发文字号、编号、发文时间;严格实行监签手续,杜绝漏签现象; 4、严格遵守季度核文制度,及时进行核查。 机要文件办理程序及要求: 1、签收。签收机要文件时应认真核对机要编号,启封后按发文通知单逐件清点,重要文件逐页清点,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登记。文件签收后,分类在收文登记簿和发文登记薄上登记,注明来文单位、发往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缓急时限、份数、份号、收发时间等; 3、呈批。及时附上文件处理笺,呈学校有关领导批阅; 4、传阅。严格按《机要文件传阅制度》处理; 5、回收。机要文件传阅完毕后要及时回收,核对入柜,以备存档; 6、归档。机要文件的归档要齐全,分类要准确,并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 7、销毁。机要文件的销毁要严格登记手续,注明所销文件的发文字号、份数及销毁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