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析产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和债务应根据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按揭贷款负债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可协商由一方偿还。离婚前已还清的按揭房屋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房贷还清后,归属权可协商解决或竞价决定。办理房管手续只需一方办理,若需补偿另一方则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离婚房产分割可根据法律依据或双方协商完成,流程复杂需时间。 法律分析 可以。 1、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2、离婚前的房屋产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3、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4、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分割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可双方协商完成,由于整个流程比较多而复杂,需要花费的时间也就比较多,如果能双方协商完成自然是比较好的了。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根据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按揭房屋,贷款负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偿还。离婚前已贷款购房的房屋可视为一方个人财产。房贷还清后,房屋归属权可协商解决或通过竞价确定。办理房产分割需一方办理手续,如协议规定需补偿资金,需提供转账证明。离婚房产分割需遵循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流程繁琐耗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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