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小区的车位还要交停车管理费吗? |
释义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权对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其中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株洲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如需经常占用道路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按规定交纳场地占用费,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需签订特约保管合同。 法律分析 可是如果涉及车辆管理,业主需交车辆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株洲市于2011年出台《株洲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在不影响通行、消防和安全的前提下,确需经常占用道路或者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按规定交纳场地占用费。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或者车辆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特约保管合同。 拓展延伸 小区停车管理费用是小区业主必须支付的费用之一。但是,业主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这些费用。首先,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降低停车管理费用。如果小区停车位未被充分利用,业主可以提出减少停车位数量的建议,从而降低停车管理费用。其次,业主可以与其他业主合作,共同购买停车位,以获得更低的停车管理费用。此外,业主也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减免停车管理费用。总之,业主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降低小区停车管理费用,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结语 业主需交小区车辆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费按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业主可与物业公司协商降低停车管理费,提出减少停车位数量的建议等措施降低费用,也可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减免停车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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