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需要交费吗 |
释义 | 一、拘留所需要交费吗 拘留所一般不需要交费。被刑事拘留进看守所,费用依法由同级财政保障,是不用向看守所交钱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送一些日用品。有的看守所,设有小卖部,因此,也可以送一些钱,用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中购买一些日用品。 二、拘留所不予收拘怎么办 拘留所不予收拘,可以暂不予执行,但后期可以继续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对于拘留所拒收的情况下,显然是犯罪嫌疑人不符合收监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暂缓执行的,特别是涉及到生产或者生育等情况的,还需要监外执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合法的向司法机关申请延期执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三、警察拘留人不能超过多久 警察拘留人不能超过的时间要看拘留的性质: 1.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一般不能超过十五日,对于行为人有多个违法行为需要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二十日。 2.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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