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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上学问题找哪个部门
释义
    孩子上学问题咨询的部门是教育局、学校接待处和班主任。外地小孩上学需满足父母劳动合同、居住证、稳定住所和入学年龄的条件。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任何组织或个人可向国家机关检举或控告。
    法律分析
    一、孩子上学问题咨询哪个部门
    孩子上学问题咨询的部门是:
    1.家长可以拨打本地的教育局电话,咨询孩子入学方面的问题。教育局管理学校的事情过于广泛,家长想要询问孩子入学的问题,完全可以拨打当地教育局电话,在询问孩子入学问题的同时,家长要记录自己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2.若是已经找到学校,却不知怎么让孩子入学,家长可以寻找学校接待处,询问孩子入学各方面问题。家长要知道,不管哪一所学校,都会有接待家长的地方和人员,接待家长的老师,会主动讲述孩子入学各方面的问题,家长只需要记录就好。
    3.学校已经给孩子分配班主任,家长完全可以询问班主任孩子入学方面的问题。学校已经根据孩子年龄分配好班级,家长只需要询问班主任,孩子入学问题就好,一般情况下,班主任会主动讲述孩子入学问题。
    二、外地小孩上学条件
    外地小孩上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三、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什么法律
    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结语
    孩子上学问题咨询的部门多种选择,包括教育局、学校接待处和班主任。家长可拨打教育局电话咨询入学问题,并记录所需资料;已找到学校的家长可前往接待处咨询,接待老师会详细解答;学校已分配班主任的家长可向班主任询问入学问题。外地小孩上学条件包括父母有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持居住证、有稳定住所、符合入学年龄。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任何组织或个人可向有关机关检举或控告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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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