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江苏省尊老金怎么申请 |
释义 | 江苏省尊老金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尊老金发放条件的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 2、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的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将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作出审批决定。 4、终止。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或死亡,于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或死亡的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 一、江苏省尊老金发放对象与发放标准: 1、具有本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 2、80至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3、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 二、尊老金发放采取委托银行代发形式,到月享受、按月发放。 1、对本市户籍但未及时申领的老年人,老人提出申请,核实情况后,从符合享受尊老金的当月补发其尊老金,“应补尽补”,补发情况应在申报时书面说明。 2、尊老金特殊情况的发放,如死亡人员银行卡注销后无法成功拨付当月尊老金。镇(街道)每月按实际情况对应发未发金额做好登记,以银行打卡的形式发放给老人家属,同时留存好纸质证明材料,包括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家属签字、镇(街道)盖章)、死亡相关证明复印件等。若无法联系家属,尊老金无法拨付,退回的应发未发尊老金按照市镇比例退回。 3、镇(街道)民政部门应对社区(村)每月初上报的《尊老金资金汇总表》、《尊老金新增、注销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于每月10日前签字盖章上报市民政局。遇节假日或周末顺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第八条 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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