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老公不来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对方不能参加庭审的,被告可以提供正当理由且经法院准许的,可不到庭,或由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的,可以缺席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2、下落不明。 被告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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