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证据: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等);构成工伤的证据;与工伤待遇相关的证据(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处方、医药费收据、住院费收据的明细单据等);其他。 一、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没有收到合同保留什么证据仲裁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三、电击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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