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工资损失赔偿金额是否可以协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对于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补助、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费用,其中包括工伤期间的工资损失。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工伤工资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因此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劳动关系的事故受伤、患病,经诊断确认是工伤的,依照国家规定予以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职工发生工伤,其受到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